運動員資格

一般資格說明:有智力障礙的人士都符合參與特殊奧運的資格。 

識別有智力障礙的人士:參與者必須符合以下所有要求,方被視為有符合參與特奧資格的智力障礙: 

  1. 智商(IQ)在70左右或以下; 
  2. 整體智力不足,以致某方面或多方面的日常活動受到妨礙或限制,例如溝通、社會參與、在校內或工作間的表現,或個人獨立能力,以及; 
  3. 在發育時期 (18 歲前) 開始出現上述情況。 

加拿大負責診斷發展問題的專業人士一般使用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 (DSM 2000)。 

  1. 教練/職員是否會要求可證明參與者有智力障礙的證據? 

    不會,加拿大的特殊奧運不會要求出示智力障礙證據。  如果參與者有智力障礙,便有資格參與特奧。
     
  2. 如果兒童尚未就診斷進行評估,應該怎樣做?

    加拿大的特殊奧運採取包容的宗旨,不會要求參與者出至醫療文件才能參與計劃。我們建議邀請家長/照顧者觀察計劃活動,了解兒童是否適合計劃。如果家長認為子女適合參與計劃,兒童便可參與活動,直至完成評估。  
     
  3. 如果計劃中有運動員的 智商並非在70以下,那教練/職員應該怎樣做?

    在加拿大內參與特殊奧運、而智商高於 70 的運動員,可以繼續參與特奧。   
     
  4. 常見的智力障礙有哪些?

    智力障礙包括唐氏綜合症和部分自閉症譜系障礙。一般而言,智力障礙不包括專注不足/過度活躍症 (ADHD)、注意力不足或學習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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